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勘查及服务从事铀矿地质勘探;固体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施工等。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时期,大队要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一是要稳定2022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二是以产业转型、技术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成矿规律研究及选区、川西高寒地区生态修复等技术手段的研究。突出创新成果引进和转化,优化产学研合作机制,探索完善联合研究合作形式;重点加强与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高校院所的合作,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及科研意识的培养。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内部挖潜,逐步提高队伍整体专业技术水平,培育一批掌握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创新人才和团队。三是积极转变经营管理思路,要根据影响经济质量发展的贷款债务、闲置资产、创新不足、管理粗放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来加以解决,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市场经营激励机制,把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与抓经营成效紧密挂钩,提高职工参与市场经营的积极性。要以地勘行业改革来促进发展动力和发展合力,推动转型发展,加强地矿产业的队伍建设、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于社会经济的能力。四是积极融入地勘单位改革,要响应国家、省委号召,全队干部要积极融入地勘单位改革之中。重点要抓好对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执行问题等方面的调研工作;收集职工对改革政策有关的意见和想法,了解职工对于改革发展的意愿及诉求;梳理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类问题,研究改革后现单位发展与稳定相关规划措施,确保干部职工顺应改革发展大势,以良好心态看待改革,以积极姿态面对改革、以最佳状态投身改革。2022年是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一年,大队将在省地矿局党委领导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奋发图强,推动地质经济高质量发展,地质事业稳步前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2022年单位预算表.xlsx
第三部分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二八二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二八二大队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3,482.1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8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八二大队2022年收入预算3,48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2.79万元,占56.0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29.32万元,占43.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八二大队2022年支出预算3,48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45万元,占52.34%;项目支出1,659.66万元,占47.6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八二大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52.7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0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2.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4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八二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2.7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0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9万元,占16.59%;卫生健康支出51.56万元,占2.6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47.68万元,占74.13%;住房保障支出129.66万元,占6.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5.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8.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1.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7.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年预算数为129.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二八二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用经费4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二八二大队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接待有关业务单位及上级单位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二八二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二八二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八二大队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二八二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二八二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二八二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2,381.7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278.41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3.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00万元。因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指作为资源勘探行业单位,按规定用于人员支出、日常运转支出及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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